社区看病不再收取挂号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项费用取消并成一般诊疗费,限价10元,患者只须出2元
从7月1日起,在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费用将降低。
7月1日起,湖南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不再分别收挂号费、注射费等费用了。日前,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等6厅局联合下发《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过记者走访发现,有社区医院仍在执行2007年的收费标准,对新规“不了解”。
一般诊疗费10元,患者只要掏2元
根据通知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标准为10元,由患者负担2元,其余8元纳入其所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一般诊疗费的项目内涵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输液器、过滤器、采血管、注射器等医用耗材、药物配置及药事服务费成本。除外内容为药物、真空采血管、留置静脉针及专用聚氨脂透明敷贴、避光输液器、微电脑输液器、一次性专用胰岛素注射器等费用。
“各基层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原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住院诊查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门诊静脉输液输血、静脉输注高氧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等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同时,通知还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将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标准一并在价格公示表中予以公示,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除外内容所列的医用耗材亦实行零差率,不再执行进价加差价率的规定。其他医疗服务价格必须保持稳定,一律不得擅自再新设项目和提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患者都不知情
多费合一,费用仅收10元,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大好事,那基层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到底怎样呢?
记者7月6日走访了长沙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过,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未执行新规,相关工作人员竟然都表示“没收到该通知”。
下午1点,记者来到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全真社区卫生服务站。“我不知道这个《通知》,也还未收到。”该服务站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对通知不了解,但他还是充满了期待,“这对于社区居民看病确实有好处。”
在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该中心主任张爱平告诉记者,3年前雨花区卫生局曾下发过专门文件,对诊疗费开始实行减免政策,取消了挂号费、治疗费,但是如静脉注射费、床位费等都要由患者负担。随后,张爱平还拿出了2007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说:“我们还是按照这个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的。”
基层医疗机构没收到通知,那市民是否知情呢?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我完全不知道。”在砂子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看病的长沙市民李女士表示,在这家社区医院看病一直不要挂号费,但注射费等费用还是要收,对于合并而成的一般诊疗费患者只需负担2元,其余由医保报销这一政策,她更是完全不知情。
李女士说:“如果真的这样,那就太好了,以后看病,少了很多事。”
来源:新华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