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语网 长沙市公安局7月11日对外透露,警方近日在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同时打掉一个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破获“案中案”。
日前,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经查,2009年12月,王某伙同唐某通过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长沙裕晶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同年12月21日,该公司即与广东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长沙裕晶公司在没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伪造了79份铁路运输大票,合计5000余吨煤,让其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从而骗得广东某公司货款280万元。部分货款转存到王某、唐某两人的个人账户上,据为己有,用以归还个人和以前其他公司的债务。
在调查中,侦查员发现王某、唐某有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嫌疑,警方即进行了相关的案前调查工作,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唐某、王某的讯问及调取申请办理某银行白金信用卡的银行证据材料,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王某、谌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经查,警方发现该二人所在长沙裕晶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出现资金短缺,为了在银行筹集周转资金,唐某、王某在自己信用记录不良不能办到银行信用卡的情况下,唐某便指使其亲友谌某假冒长沙裕晶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员工的身份到银行去申办信用卡,当时某银行正在推行办理大额度授信的信用卡业务,只要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是居住在长沙市,而且有200平米以上住房证明或10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存款证明,就有资格申请办理到大额度授信的白金信用卡,透支额度可达100万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谌某为申请办到白金信用卡,提供了自己70余平米的住房证明,并通过该公司另一股东的帮助借款100万余元,转存到自己的个人理财账户,以此骗取银行的信任,于2010年8月30日成功申办了一张持卡人为谌某,透支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
犯罪嫌疑人谌某在2010年8月30日把该信用卡从银行领到后,即将该卡转交给唐某使用,唐某再转交给王某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截止到2010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唐某、王某持该信用卡通过POS机刷卡套现6次,套现金额为98.8万元,取现及消费5次共1.2万元,累计透支金额达99.3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归还个人债务,经银行多次催收,仍无力还款,造成损失达106万余元人民币。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责任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