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湘钢俱乐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李湘铭涉黑团伙作出一审宣判
李湘铭(前排右一)获刑20年。通讯员 潘哲 摄
湖南双语网 7月8日上午,以李湘铭为首的湘潭27人涉黑团伙公开宣判。其中,37岁的团伙头目李湘铭被认定12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2万元。
从2008年至案发,以在湘潭市岳塘区一带危害一方的“三湘帮”头目王海全、罗学军为骨干,李湘铭纠集26人组成了一个黑社会犯罪团伙。通过掌控该团伙,李组织实施多起犯罪活动,在湘潭市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
犯12宗罪,“黑老大”获刑20年
“黑老大”曾光环闪闪伪造资料虚假注册率200人殴打民工,逼得民工要自杀疯狂打砸前妻家,强奸5名妇女
7月8日上午,湘潭市湘钢俱乐部,一场庄严的公判大会在此举行,上千群众早早赶来旁听。9时许,随着法官的一声威喝,李湘铭黑帮中的16名成员被押上前台。此时,他们早没了昔日的嚣张气焰。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湘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运输枪支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骗取贷款罪,共12项罪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2万元。
对涉案的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27.7万元。对涉案的被告单位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黑老大”曾光环闪闪
在乡亲们的眼中,李湘铭是个能干的年轻人,做事大胆、果断,会拉关系。2005年,李湘铭成立“湖南众一集团公司”。该集团号称拥有注册资金5600万元,年产值近8000万元。
李湘铭曾任湘潭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获得过第五届湖南青年企业家“鲲鹏奖”,还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他的企业先后被授予“湘潭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湘潭市诚信单位”、“湖南省诚信单位”等多项荣誉。
伪造资料虚假注册
2005年10月,李湘铭找人私刻银行印章,伪造注册资料,欺骗工商登记部门,注册成立了“湘潭众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发展成“湖南众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此后的“空手套白狼”经营运作中,“虚胖”起来的“众一集团”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造成恶劣的影响。2006年,该公司控股的“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开发“众一国际·高尔夫花园”小区项目,造成严重亏损,至今不能按期向购房业主交房。
率200人殴打民工,逼得民工要自杀
2007年5月,“众一国际·高尔夫花园”的建筑工程承包商、邵阳隆回人罗某带资500万元进场,经过近2年的建设,共投入设备、押金、工程价款、利息支付等折合人民币约9000多万元。按《承包合同》的约定,“众一集团”应支付其工程进度款、退保证金共计4800多万。但李湘铭不按合同办事,只付给其2058万元,拒付余下的2799万元。
2009年11月的一天,为将罗某的施工队赶出工地,倚仗省人大代表身份,李湘铭亲率20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用铁棒把施工队强行赶到马路上。最后,流离失所的数十名民工甚至被逼跳楼自杀。
疯狂打砸前妻家,强奸5名妇女
李湘铭的前妻翁某是湘潭某媒体的记者。夫妻二人因故分道扬镳后,平时霸气十足的李湘铭仍不时纠缠、干扰其前妻的私生活。
2008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湘铭得知翁某与其再婚丈夫在一起时便妒火中烧,当着民警的面对前妻家多处玻璃、门、空调进行打砸致损财物价值数千元。当晚,前妻夫妇不得已只好躲身派出所寻求警方保护。
为发泄其兽欲,仅两月时间,李湘铭采取各种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强奸妇女竟达5人之多(其中未遂1人)。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晓波 姚恩明 潘哲 秦泽湘 责任编辑:王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