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农用车非法搭载学生造成14死6伤重大事故,娄底一幼儿园校车超载发生安全事故导致4名孩子死亡……一次次血的教训引起社会各界对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问题的关注。26日,湖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明确三种校车营运和管理模式,力争用三年时间根治全省学生用车安全隐患,基本解决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用车问题并坐上安全车、放心车。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强调,无论采取哪一种运行模式,都要加强监管,绝不能为了赢利降低安全标准、增加学生负担。
三种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可借鉴
根据省内外探索的经验,三种可借鉴的学生用车管理模式分别为:企业、学校购买或租赁模式、社会投资模式以及公司化运作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望城模式,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鼓励国有汽车运输企业或学校购买或租赁符合条件的专用校车,组建专业学生接送服务公司。学生和幼儿乘车等由校车公司按学区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营运补贴。可适当向学生收取乘车费,价格由县市区物价部门核定。
社会投资模式是鼓励民办学校或幼儿园举办人购买或租赁公交公司、客运公司或个人的符合条件的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交通费由乘车学生负担。
公司化运作模式则适应于经济欠发达的广大农村,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统一管理、市场运作”的溆浦模式。学生上下学时段,由汽车运输企业调配相对固定、车况好的车辆,加挂学生用车标识到村或校接送学生。公司可向学生收取少量乘车费,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其他社会车辆也可参与接送学生,但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理相关手续、悬贴学生用车标识后才可运营。
杜绝问题车进入学生用车市场
前不久,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湖南省校车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车少,超速超载、非法营运现象严重;二是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滞后,安全隐患多;三是校车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学生用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用车必须是5座以上、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购买相关保险的车辆,严禁报废车、拼装车、货车、拖拉机、摩托车接送学生;要对学生用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员、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要求在上下学高峰期,学生用车营运单位要配备专门的学生照管人员,维护乘车秩序,监督驾驶员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来源:人民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