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中地区>湖南>房产
私人房屋产权证明费降了10元
2011-06-24 17:59:53      来源:人民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降低下列7项收费标准

1.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湘价服〔2004〕59号),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

2.无线电寻呼系统、无绳电话、模拟集群系统新建台站设备验收监测和在用设备检测费(湘价服〔2003〕124号),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20%;

3.仲裁案件受理费(湘价服〔2005〕49号),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10%;

4.城建档案综合利用费(湘价服〔2004〕50号),由现行每卷300元降为每卷280元;

5.房屋产权(私产)证明费(湘价服〔2004〕50号),由现行每卷次50元降为每卷次40元;

6.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湘价服〔2005〕9号),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且每车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7.旧机动车评估服务费(湘价服〔2005〕9号、湘价服〔2003〕179号),在现行收费标准上降低50%。

该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来源:人民网 编辑:周青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聚焦南方洪涝灾害
>> 详细

各地新闻
临近“七一”,全国各级工会广泛展开各类群众性红歌演唱、书法、绘画、摄影等纪念庆祝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亿多职工参加了各类庆祝活动。>> 详细
点击排行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上海世博会审计账本未如期公布 反腐报告已出炉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