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妇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优化机关干部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从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
省妇联办公室、宣传部、事业发展部、权益部各1名,全部为文字综合职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
6、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科级以下(含科员)职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全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潇湘女性网、凤网下载《省妇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省妇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省妇联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安排两场考试,一场为命题作文,另一场为材料作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如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省妇联组织部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报省妇联党组研究,确定4名试用人选。
6.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可以从考察未试用人员中递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东风路19号湖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楼办公室,电话:0731—84431619)。
3.所需资料:
(1)《省妇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3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妇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2217197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