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S00017/ |
主 题 词:防汛;保畅;紧急通知; |
发布日期:2011-06-16 |
所属主题:公路 |
所属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湘交运管[2011]277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还将维持一段时间,持续强降水给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了重大损失,全省国省干线现有4个市州4条省道(S306、S305、S308、S313)5处路段因强降雨造成交通中断,农村公路设施损毁较为严重,交通防汛救灾保畅通任务将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我省当前交通防汛救灾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从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积极投入防汛救灾战斗,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交通运输畅通和安全。主汛期期间,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不得外出。
二、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交通运输救灾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高速公路防汛保畅通工作;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保畅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海事、航道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航道水位,及时移动航标,确保航行安全,同时要加强对航道河道桥梁的值守,防止船舶和其他漂流物冲撞桥梁而影响桥梁安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准备充足运力,保证运输抢险救灾物质需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保畅通保安全和运力调度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实地查看交通水毁灾情,及时抢修水毁公路,确保全省防汛救灾运输畅通安全。
三、突出交通防汛救灾工作重点,迅速恢复交通。要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准备工作,灾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和物资装备,上足人员和设备,及时抢通水毁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采取定领导、定工作组、定路段、保畅通的“三定一保措施,将每个抢修路段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随时调度抢修进度,确保公路畅通。
四、提高服务意识,做好交通服务。要通过媒体和公路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通行情况,及时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交通信息。各级道路水路运输部门要服从服务于防汛救灾大局需要,做好应急运力准备工作,随时投入防汛救灾战斗。各公路费站要保持防汛救灾通道的畅通,确保防汛救灾的车辆顺利通行。在防汛救灾期间,公路部门要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因水毁中断交通滞留的车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绕道分流等方式、及时对滞留车辆和人员进行疏导分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点要备足物资,确保供应,同时配合做好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服务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防汛救灾突发问题。各级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随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公路水毁等情况,加强信息调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厅直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天上午8:00前、下午4:00前将本行业相关信息报厅。凡发生交通中断、灾害或安全事故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厅。在加强信息报送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防汛救灾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交通运输系统抗洪救灾精神。
六、加强领导,靠前指挥,督促落实。省厅今天派出十四个工作组,深入各市(州)了解灾情,指导公路抢修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也要加大对县市的指导力度,重灾县要派驻工作组,督促指导县市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及时抢修水毁工路。
七、加强防汛救灾期间的安全管理。各交通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密切注意雨情和水情,全面落实紧急避灾、安全转移等各项防灾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抓好公路工程预防坍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质监明电〔2011〕0618号)精神,切实做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预防高空坠落坍塌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要做好交通运输部门参加防汛救灾抢险人员自身的安全防范。要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
八、严肃防汛救灾纪律。要严格遵守防汛救灾期间责任制落实、信息报送、公路保畅通、运力调度等方面的纪律,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