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今天透露,湖南省自2010年1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分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从今年6月20日起,余下的49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至此,全省123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加上省增补药物共计4800多个药品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
物价局初步匡算,全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全省123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药价水平将比实施前平均降低50.26%,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将平均下降40.26%,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将平均下降44.29%。人民群众可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药价降低带来的实惠。
来源:红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