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湖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情况。依据2011年中央制定的最新贫困标准,目前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达819.61万人,较去年增长40%左右,从而将更多人群纳入扶贫范畴,享受国家扶持政策。
据悉,2011年底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确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扶贫标准。依据新的扶贫标准,我省自2012年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确立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达819.61万人。
省扶贫办主任杨朝中谈到,由于我国扶贫标准不断提高,1986年仅为206元,2009年上调至1196元,新标准2300元较2009年更是提高了92%,导致湖北省贫困人口总数有所增加。扶贫标准的提高旨在使受益贫困人口增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加快脱贫致富。
从此次建档立卡形成数据来看,我省贫困现状呈现三大特征:一是贫困面较大,贫困率较高;二是各地贫困人口分布很不均衡,例如四个连片特困地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贫困人口499.17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规模数的60.9%;三是贫困分布地域特征明显,扶贫开发更具有针对性。
湖北确定的扶贫目标是,在2017年以前,消除我省绝对贫困现象,再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12年)》所提出的战略目标。(实习记者 田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