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离市民生活越来越近的同时,猫腻百出黑幕不断。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召开拍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气会,通报了拍卖行业7种违法行为。
拍卖业“七宗罪”主要有拍卖公司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获取拍卖标的;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抬高或压低价格,比如,有些拍卖会“拍托”泛滥,诱导竞买人举牌报价,哄抬应价,多获佣金;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协议成交。一家拍卖公司在拍卖罗田某乡镇农技站房产时,该农技站职工瞿某、陈某同时参与竞买,但竞买前,瞿某、陈某协商,陈某若放弃竞买,瞿某给陈某1万元等好处,拍卖会上,陈某象征性举牌一次,瞿某只花15万元就拍下该房产。
此外还有竞买人以威逼利诱手段,排挤其他竞争对手,如武汉某置业公司参加起始价为1.6亿元的土地使用权竞买时,现场安排人恐吓其他竞买人放弃竞拍,导致流拍,后被处罚320万元;委托人与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谋取私利;拍卖公司程序违法;自买自卖,在艺术品拍卖中知假拍假、虚假宣传等。
据通报,2010年全省办理拍卖备案1354次,委托拍卖标的69.16亿元,成交47.98亿元。工商部门查处违法拍卖案件9件,涉及违法金额3亿元,罚没金额340.3万元。
本月上旬至9月,省工商局、省商务厅将开展拍卖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027)86783028,电子邮箱htc@egs.gov.cn,欢迎举报。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