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群众切实感受医改带来的实惠和变化,方便群众就医,省卫生厅在省内各医疗单位多次调研、总结各地便民惠民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近日正式出台《湖北省卫生便民惠民服务50条》。
急诊病人先看病再缴费
7月1日开始,全省医疗机构门诊都实行“病历一本通”,患者可24小时接受门诊医疗服务,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可享受到导医导诊服务,医务人员还将为患者免费进行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的患者可在有明显标志的残疾人、老年人服务专用窗口享受服务,免收普通门诊的挂号费,同时享受免费的轮椅、推车等服务设施。
对危、急、重患者就医实行“三先三后”,即先就诊、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补办手续,办理入院手续后将有专人陪送到病房。
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将更透明,患者对诊疗、药品费用如有疑问,可在门诊、病房查询到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价格及单病种限价、按病种付费、住院费用等详细信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本单位使用的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及采购价和销售价制成公示版,方便群众查询,并免费发放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单。如果患者病情有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帮助患者进行零差率代购药品。
急诊检查半小时领结果
为了保障患者在最短时间领取医学检查结果,该措施对时间进行了量化:急诊常规化验项目30分钟以内,急诊生化项目1小时以内;门诊常规化验项目1小时以内;一般化验检查项目当天以内,特殊检查项目三天以内。急诊平片30分钟以内,普通平片2小时以内;急诊CT、MRI检查1小时以内,普通患者24小时以内。
为保障患者隐私,乙肝、HIV、性病等其他涉及隐私权的化验检查阳性结果,采用信封密封体检报告单,由体检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领取。
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
湖北省将为群众提供更加广泛的公共卫生服务,尤其针对妇女儿童都有很多免费医疗服务。如为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内服用,预防胎儿发生神经管缺陷畸形;为五峰县等6个县农村35-59岁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检查;为英山县等8个县农村35-59岁妇女免费开展乳腺癌检查;对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助,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免费为适龄儿童开展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免费为新生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免费为15岁以下人群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免费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在重点地区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免费为全省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麻风、疟疾、艾滋等病人将获免费治疗,在全省免费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免费向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免费为现症疟疾病人和疟史病人提供抗疟药品,免费为麻风病患者开展康复、医疗和生活服务,免费检查治疗结核病和血吸虫病。
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还将免费开展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筛查和随访,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并为重精神病患者排查建档。
新生儿也可享受新农合
今年出生的新生儿,家长可提前为其缴纳参合费用,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同等补偿政策。错过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当地一人报销最高封顶线。
为保证农民应参尽参,将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截止时间由上年度底延长至当年2月底,还将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合。
农村妇女儿童重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地区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定额付费,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2011年内,将实现全省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方便群众获取医疗费用补助。
限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餐饮等企业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将更加便利,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都将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审批工作模式,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并尽量提前完成许可审批。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办理单项业务不超过5分钟,群众在窗口等候和办事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为方便群众办理卫生许可证,还推行窗口尽可能早开门、晚关门,做到“群众不走我不走”、“群众事情不办完我不下班”。准予许可出证后,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通知行政相对人领取证(件),对不予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在第一时间告知行政相对人不予许可的原因。
同时,办理卫生许可的行政部门必须定期向办事群众进行回访,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行政许可的决定在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和湖北省卫生行政许可网上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