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一女子明知男友冒用他人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不仅不予制止,还利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进行透支,透支金额高达18余万,银行多次催收拒绝还钱。昨悉,青山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该女子胡某拘役四个月,而其男友姚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1岁的姚某一直无正当职业,2009年6月还因非法持毒被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4岁的胡某则是姚某的女朋友,大专毕业后就在工厂做工。
2007年底到2009年初,姚某以办事为由,借朋友金某及张某的身份证,冒用其名义,在招商银行等5家银行分别办理了10张信用卡,共透支11万多元,透支款全部挥霍一空。在2008年4月至2009年2月间,姚某又因债务缠身,周转资金出现困难,胡某见状,只好以自己的名义先后在武汉6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供二人透支消费使用,透支金额高达7.8万元。多家银行在催收无果后报案,姚某和胡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办案检察官称,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拒不归还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案审理期间,姚某家属和胡某家属分别退还赃款10万、7万,法院除了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外,还分别对他们并处罚金5万元和2万元。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