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州委了解到,7日上午,组织办理冉建新一案的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曾正平和直接参与办案的检察人员,被上级检察机关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应死者家属的请求,6月6日,检察机关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冉建新遗体进行了解剖检查,提取了相关检材标本。目前已经进入法医学鉴定阶段。鉴定结论将按照法律程序提供给调查组及死者家属。
据悉,6月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组进驻巴东后,冉建新死亡事件调查工作立即全面展开。调查组表示,将彻查事实真相,如查实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不论涉及谁,都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包庇袒护、姑息迁就。
此前,巴东县委县政府在通报中称,冉建新,男,49岁,系原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冉建新在担任利川市都亭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工程发包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纪委移交此案后,恩施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管辖。2011年1月3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同年5月26日,经恩施州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巴东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6月4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审冉建新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冉建新身体不适,立即将其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救治。当天16时30分,冉建新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