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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整肃吏治 严厉禁止干部“走读”
2011-05-09 20:33:4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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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干部住乡镇,乡镇干部住城区,远城区干部住中心城区。”干部“走读”现象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庸懒散”的典型表现。武汉市9日出台规定,严厉禁止干部“走读”。

最近,武汉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改善发展环境,作为改进措施之一,武汉市公布了《关于禁止远城区市管领导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在远城区党委、政府工作的市管领导干部工作日应居住在当地。因公出差或者因私请假,应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区党政正职请假一天以上的,区委书记须提前向市委报告;区长须提前向市政府报告。其中区级领导干部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经区委同意,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向区委书记报告。

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处理突发事件,远城区区级党政机关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干部轮流值班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周末远城区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本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出了少数“走读”干部,他们“早上来、晚上走”,很多时间耗费在路上,降低了行政效率,影响了干部履职尽责。

武汉市市委书记阮成发表示,要优化武汉市的发展环境,就要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防止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的“走读”现象。

抓干部管理和监督,关键在于如何落实,这份《规定》对干部“走读”现象动“真格”。文件中规定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而这些抽查的结果将直接作为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规定》的干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恶劣后果的,将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与此同时,为了让远城区工作的干部能够更好地在当地工作,《规定》提出将进一步改善远城区的机关食堂、干部住房以及文化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远城区交流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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