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
家电老板被移送司法
2009年12月,洪山咀办事处一农户到江山机械厂街道“四季沐歌”家电经销店购买一台电冰箱,老板张某让该农户把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农村合作银行“一折通”放在自己手中,后用该农户的相关证件到洪山咀财政所申领了6台家电下乡补贴共1577.16元。事实上,该农户除购买1台电冰箱应享受补贴311.48元外,未购买其他家电下乡产品,张某涉嫌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1265.68元。
目前,老河口市纪委已将张某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分别给予在家电下乡补贴发放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严格审核的洪山咀财政所干部赵某、洪山咀财政所主任李某、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市商务局内贸科科长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商务局分管家电下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某党内警告处分和市财政局分管家电下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某党内警告处分。
虚报面积骗粮补5万
账外用于村里开支
汉川市湾潭乡财经所干部张某、湾潭村民兵连长刘某在2010年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家里有人的农户就发放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家里没有人的农户就没有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致使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不到位。
另外,湾潭村有100多亩机动田发包给农户耕种,村里将此块机动地种粮面积归并在村干部名下上报、领取粮食补贴后没有发给耕种户。2007年至2009年,该村共截留粮食补贴资金54781元,并置于账外用于村其他开支。
汉川市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湾潭村民兵连长刘某、湾潭乡财经所干部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湾潭乡财经所所长陈某、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湾潭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郭某党内警告处分。在调查中发现湾潭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现正立案查处。
我省将严查
违反强农惠农政策案件
此次通报包括15起案件虽小,但处罚力度却“不小”。省纪委昨表示,农民利益无小事,我省将加大对违反强农惠农政策案件的查处力度,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暗访,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