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为落实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对在调查研究中违规实施交通管制、使用警车开道的领导干部,将予以问责。
按照规定,对违规实施交通管制、使用警车开道、擅自使用警灯和警报器,限制和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的,哈尔滨市纪委将对参加调研不制止的、以及安排调研活动的主要责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的及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哈尔滨市纪委将对在调查研究中不深入实际、搞形式主义的,以及未达到规定时间和未完成重点课题任务的,对主要责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对主要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在接待、安排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的,对主要责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哈尔滨市纪委要求,在调研中违反规定到辖区边界迎送或组织列队欢迎的,将对主要责任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安排与调研无关的观光、宴请、演出、娱乐等活动,以及参与活动的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并由个人承担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