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哈尔滨市2011年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检查实施方案》。根据此方案,7月30日至11月30日,物价部门将重点检查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执行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等情况。
据介绍,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来源:哈尔滨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