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再次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自2006年起,我省已连续5年蝉联优秀省。
今年7月19日,中央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对黑龙江省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的情况通报》。通报认为,2010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管理,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加强,实现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据悉,目前,全省3个市(地)成为国家级平安市(地),6个市被评为省级“平安市”,152个县(市、区、局)达到省级“平安县(市、区、局)”创建标准,达标率9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中,平安乡村达标率99%。2010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4.9%,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连续5年上升。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