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东北地区>黑龙江>林业
新林区小城镇建设项目全面推进
2011-07-14 15:26: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新林区将小城镇建设、镇场撤并、棚户区改造、生态型花园式城镇建设等指标逐项分解,实行目标化管理,并依托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硬化等单项规划实施推进,全面掀起了小城镇建设的热潮。

这个区2011年再次推出了11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分别在局址新林镇安排2万平方米、异地安置加区9万平方米。狠抓拆迁工作,对新林镇内棚户区以及临街住户进行集中连片拆迁,而且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临街商住一体楼以及采取商户自建的方式建设商业街,提升城镇化水平。将宏图、塔尔根、大乌苏等列入撤并范围内的镇场向新林镇、加区等中心城镇集中安置拆迁户,推进生态公益林场建设。目前,各镇场已累计完成拆迁10万余平方米,迁至新林镇、加区2600余户;2011年局址2万平方米棚改楼已完成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并将于5月15日开工。

贯彻“园林绿化”理念,实施大密度、全覆盖的城镇绿化。新林区确定了2011年总投资600万元,新增绿地面积10公顷,覆盖新林镇2个棚户区、4条街道,塔源、翠岗2个林场棚改小区的城镇绿化任务,并采取建设城镇道路绿化带、打造园林小区、开辟城内生态景点等综合举措呈现园林城镇新貌。同时,将义务植树任务全部纳入城镇绿化中,并针对大苗栽植难度大、技术规程要求高等特点,全面推行“以资代劳”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以及实行科级以上干部义务植树认领和三年保活等制度,确保义务植树成效。目前,主城区绿化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向棚改小区、平房区延伸。

为了提升城镇建设品位与功能,该区还实施了美化、亮化、硬化等系列工程。

来源:黑龙江日报(孟庆海) 编辑:宁波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习近平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网民数量达4.85亿 微博用户增至1.95亿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