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日,香港开始实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除豁免人士外,18岁至65岁的他雇及自雇人员必须参加,至少抽取每月收入的5%加入基金投资,作为退休保障。 图为2000年12月1日拍摄的香港会展中心附近的强积金宣传横幅。 新华社记者 薛东梅 摄
来源:新华社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