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下午4点40分,汝州市公安局交警队接到110指令,一名小学生在接送途中意外死亡。
警方赶到海贝特小学,经过对同车人员调查了解,在车辆行驶途中,二年级学生郭某某(男,8岁)突然坠车,被面包车后轮碾压导致事故发生。同行人员随即把该学生送到汝州市杨楼镇卫生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送学生的车辆是辆五菱面包车,车牌号豫D—W4818。当天上午8点30分左右,该车从杨楼镇石台街返回市区,车上有1名司机、 4名海贝特学校学生、1名教师及其孩子(该车核载7人,实载7人),驾驶员为汝州市庙下镇文寨村赵某。
警方赶到时,司机与接送老师已不知去向,学校法人代表始终未露面,涉案面包车已经被扣押。目前已经初步认定此事为一起责任事故,鉴于该事故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分成3个小组对3人进行追查。
出事的海贝特学校是经过教育部门批准的一所民办小学,该校位于汝州市区东部,法人代表魏某,现有学生185名,教师15人。
事故发生后,汝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公安、纪检、安监、教育、信访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求该市教育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稳控工作;同时由汝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成由纪检、公安、安监、工会、信访、教育、相关乡镇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且,责令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对该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台账,实行责任分包,对不符合要求的接送车辆严禁上路、严肃查处。
目前,汝州市已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责任追究:对海贝特学校所在中心校校长户某和教体局主管社会力量办学的科室负责人陈某予以免职,对教体局主管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主管领导熊某停职检查。对交警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记者 张雷龙 通讯员 桂焱伟 周万强)
实习编辑: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