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建国62周年来临之际,正是国家公安部“清网行动”进行之中,唐河县城郊司法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各种矛盾进行排查走访。在排查矛盾时,所长郭永淼发现辖区内村民刘某在外打工期间涉嫌犯罪后潜逃已经两年,且属于公安机关通缉对象,经过耐心与其和家人做思想工作,终于在郭所长的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2011年9月初的一天,城郊司法所所长郭永淼带领干警在刘庄进行矛盾排查时,发现刘某的父亲见警车进村时,立即往家里跑,并且回家后紧闭大门。郭所长看到后心里产生疑问,“刘老汉家一定有什么事”郭所长对干警们说。于是,郭所长首先向村、组干部了解刘老汉家的情况,均没有发现刘老汉家发生了什么事情。
9月10日中午,郭所长顾不上休息,独自来到刘老汉家与其交谈、拉家常。看着刘老汉勉强的笑容、银白的头发和屋内凌乱的摆设,突然,郭所长在刘老汉家的墙壁镜框内发现了一张很帅气小伙子的照片。郭所长就问起刘老汉与这张照片上小伙子的关系时,刘老汉紧皱眉头的低声回答:“是我娃!”
郭所长通过与刘老汉的交谈中得知,这个小伙子是刘老汉的唯一儿子,由于家庭贫穷,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到南方打工。随后,郭所长走访村民和刘某的邻居,又得知刘某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回来,一直爱夸奖自己儿子的刘老汉近两年内基本上不提起儿子的事情。
无论白天和晚上,无论在家还是在田间,郭所长紧跟着刘老汉谈心、共同干农活、拉家常话。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17日晚上,当郭所长就要离开刘老汉家时,刘老汉紧紧拉着郭所长不让走,好像有什么心里话要说似的。就这样,在这个月光微弱的夜晚,郭所长在刘老汉家院内有着四十多年的柿子树下,倾听着刘老汉细说着自己儿子曾经在浙江省犯罪后潜逃至今的事情经过,还说到近两年内心的忐忑不安。
事情是这样的:刘老汉的儿子刘某,2009年9月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打工时,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年轻的刘某吓得胆战心惊,害怕死者家属赶到现场后对其实施暴力殴打,于是就弃车逃离现场。丽水市青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经过现场勘查和认真调查,作出了刘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刘某的受雇老板对死者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且得到了履行。但是刘某仍然潜逃在外,而且被青田县公安局通缉。
天窗终于被打开,刘老汉内心的阴影终于透露出来。第二天,郭所长急忙召集干警会议,商量如何劝说刘老汉儿子刘某投案自首的方案,并耐心为刘老汉讲解法律知识,讲解投案自首后的从轻、从宽处理的宽大政策,引导刘老汉帮助做好刘某投案自首的思想工作。在做好刘老汉思想工作的同时,郭所长又从刘老汉的手机里得知了刘某的联系方式。在电话中,郭所长耐心细致的为刘某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进行政治思想的教育,并讲解了公安部和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下发的“清网行动”相关通知精神,教育其投案自首是面对现实中的唯一宽大选择等等。郭所长一边做刘某的思想工作,一边与浙江省青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郭林云联系,争取在刘某投案后给予宽大处理。
十三天的苦口婆心教育和说服,刘某终于告诉郭所长现在在成都市一家民房躲避,需要郭所长前去接他后送他到青田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郭所长立即赶赴成都,按照刘某说的地址,终于见到了潜逃两年的刘某。当晚,郭所长立即通知青田县公安交警大队郭林云副大队长,并带领刘某连夜赶往青田县投案自首。第二天,在青田县公安交警大队,潜逃整整两年的刘某,在郭所长的带领下归案自首。鉴于刘某认罪伏法,且属于投案自首情节,青田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当日,对刘某实施取保候审的宽大措施,办理了相关手续。
刘某结果取保候审决定书时泪流满面的说:“是郭所长解开了我内心的疙瘩,结束了我的潜逃流浪生涯, 给了我认罪伏法的勇气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啊!”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生俊东 通讯员 李冬冬)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