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公布了《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凡现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超标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职称申报和新聘人员,并通过调出、低聘或解聘等方式逐步达标。
新办法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专门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最高职务等级控制和定期审核制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1∶3∶6。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由事业单位在总数限额内自行确定。
对现聘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规定最高控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职称申报和新聘人员,可通过自然减员、多退少补、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现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规定最高控制标准的,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省人社厅要求,201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实行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批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事不对人的办法,严防跑指标、个人要指标的现象。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