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有偿招生,鼓励考生参加第二次录取
省招生办要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严禁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
本次录取结束后,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同时鼓励本次未被录取的学生、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高考未被录取的学生、复转军人、城乡劳动者等广大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第二次录取,接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
来源:郑州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