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整治
八部门重拳整治垃圾车
郑州市8部门此番联合整治垃圾车,是借鉴外地的经验。邓进超透露说,6月底,市政府派出畅通办、城市管理局和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等,到西安、杭州等全国对垃圾车的管理有先进经验的城市进行考察后,根据郑州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分工细则。“市政府已经同意8部门的分工细则,本周内就开始实行。”
根据市政府的分工,这8家部门的职责分别为:
A.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为郑州市治理垃圾车的牵头单位。将成立督察队伍,对有关部门和各区委治理垃圾车进行协调及督导,并组织市绩效办进行考核。
B.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核发《郑州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和《郑州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许可证》,在核准车辆上喷涂统一标志,并上网公布核准的企业和车辆,供建设施工单位选择;组织运输垃圾车行业人员进行培训。
组建郑州市建筑垃圾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管理和自律。引导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加入行业协会,发挥协会沟通协调和规范行业管理的作用,避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行为,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新技术的作用,鼓励协会以团购的形式优惠采购密闭式垃圾运输车,促进车辆更新进程。
有关人员解释说,这个建筑垃圾行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它将管理郑州市垃圾车按照西安等城市的先进做法,统一在垃圾车的车头上安装灯箱,标明车牌号,老远都能看得清;在垃圾车内安装GPS监督系统,限制垃圾车的车速和行驶路线;在垃圾车的车厢上加装密封盖,免得垃圾被风吹散。
C.市公安局:
配合参加各区(管委会)对垃圾车违章车辆和违章施工工地的查处;负责对无驾驶证、车牌照和已到报废年限的垃圾车的查处;加强夜间执法和巡查力度;发挥电子监控的作用,发现无牌车、未封闭运输、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D.市建委:
负责查处将建筑垃圾交由无《郑州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和《郑州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许可证》的企业从事运输的施工单位的责任;负责对施工工地出入口未硬化、未设置除泥(尘)设施设备及车辆轮胎带泥土上路污染路面的查处;负责对施工工地内建筑垃圾的管理,要设置围挡、标示,不能有生活垃圾积存,落实降尘措施,明确清场时间。只有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看到的给建筑垃圾清运车擦轮胎的工种很快就会在郑州出现。
E.重点项目办:
监督所辖项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规定(其他职责和市建委相同)。
F.拆迁办:
对拆迁的工地垃圾,不能随意对外发包。
G.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日常检查,对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的建筑垃圾和无牌照、带泥上路及未封闭的车辆及时通知到有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
H.各区、各管委会:
负责对辖区内的开工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的调查核实及登记造册,并到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办理许可证;负责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择及管理;每区(管委会)要确定1~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负责对辖区私建垃圾消纳场和违章垃圾车以及施工工地的查处;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