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至3500 月入八千到一万少缴税最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颇具戏剧性的是,此前已经声称不再继续向上调整并因此遭到网友声讨的免征额,在会议最后的表决中,从3000元调整为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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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最终敲定3500元
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终于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届人大会刚刚开始时,在国家财税部门的坚持下,免征额本已声称坚持从2000元调整到3000元,不再继续向上调整。孰料在最后的表决中,免征额还是被调整到了3500元,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国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也是减税额最大的一次。其中,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并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7级累进税率为3%至45%。
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溯源
23万条民意提高500元免征额
据介绍,从198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算起,到现在已经有31年的历史了。
这一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稿,被放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广泛讨论,8.3万网民提出23万条意见。
在这些意见中,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持赞成的人数占15%,要求修改的人数占48%,反对者占35%,其他意见占2%。
但从提交给二审的草案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并未对原方案中3000元免征额进行修改,这也招致反对声音再次提高。
有网友甚至称“被涮”,征求意见纯粹是“逗你玩”。
对此,新华社还专门发文称,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将由28%下降到12%左右。若继续提高起征点,纳税人范围会进一步减少,不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也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培育。
6月29日,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陈佳贵就在《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1/2012》发布会上透露出来,对于3000元的起征点,全国人大常委们多数不满意。
6月30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以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通过微博进行披露:“最后经过高层会议形成这个结果,归功于网民的呼吁和83%反对票。我们共同推进财政公开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