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适房,在房价之外每户还要另交5500元的“电力安装费”
物价部门表示“查处无依据”,法院表示“无法受理”
核心提示
购买经适房,在房价之外,每户还要另交5500元的“电力安装费”。平顶山市“新领秀·东方明珠小区(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小区,图1)”800多户业主的这一遭遇,曾引来多家媒体及相关部门的关注。但事发1年多后,物价部门表示“查处无依据”,法院表示“无法受理”。
记者采访中发现,出现这一问题与住宅小区电力配套设施(图2)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管相脱节有关。而近些年来经常见诸报端的“收取改造费”、电价不统一的投诉,也与此有关。从今年开始,我省18个省辖市针对住宅项目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有望解决这一问题。此举在当下备受开发商、供电企业和发改委的关注。
A
天价“电力安装费”,交上退不了?
东方明珠小区位于平顶山市区东部,2009年底建成交房,目前入住已经过半,该小区占地238亩,其中一期项目9.47万平方米,共25栋住宅楼(含廉租住房4栋)。
2009年底,小区的业主们在交纳二期款项、签订购房合同时,被开发商告知,除合同约定的房款外,还得交“电力安装费”,每户5500元。“当时开发商说的是,不交这笔钱,不签购房合同。”开发商并未出具发票,只是开了一个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小区有近800名业主,仅此一项,开发商要收400多万元。
业主们多方打听,在平顶山市已经建成的另外两家经适房小区,购房者也交了这项费用,但标准明显比本小区的要低。到物价部门去咨询,了解到开发商收取这项费用缺乏依据。“我们多方反映要求退钱,但至今没有结果,有44名业主联合委托律师起诉开发商,法院又不立案。”
平顶山市发改委物价检查所李所长曾多次参与此事协调。他说,实际上,开发商收取的这部分费用是付给施工企业的配电设备和施工费用。目前省内外的开发商都将这部分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摊入房价后由业主承担,但因为隐含在房价中,业主感受不到。“而平顶山的经适房,政府核定的价格中不包括这笔费用,开发商收取时单列出来。”“目前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乱收费。”李所长说,因为始终没有得到省发改委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