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启动第一批6个省辖市47个县(市、区)478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6.8亿元;今年6月底,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为有效遏制过度医疗、过度用药问题,强化全省三级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出重拳降低药品收入比例,平均降低幅度10%,让利群众15亿元。
医改,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追求,一切为了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卫生、财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药价虚高等问题为出发点,以推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以控制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为抓手,硬手腕,出新招,通过严格的医疗服务监管,有效遏制了药品费用增长幅度,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把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
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构建新机制
2010年3月1日,郑州、焦作、平顶山、安阳、鹤壁、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478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先行军”。
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疑问,省卫生厅组织召开十多次座谈会,摸实情,解疑惑,树信心,要求大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勇于创新,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创新方法,让利群众。针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省政府及时增补200种非目录药品,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中标平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平均降低48.6%,比乡镇卫生院药品原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6%,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累计让利群众6.8亿元。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配送,保障药品配送及时到位。
科学规范,重塑机制。一方面,积极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使临床用药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省编制、卫生部门着手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初步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同时,各级财政共安排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专项补助资金近3.9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来,呈现出“一高一低”的明显成效。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总量升高。第一批478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同比上升3.89%,出院人次上升3.49%。二是患者医疗费用明显降低。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6.46%,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同比下降14.77%。
枯燥的数字背后,是重在为民的真实体现。2011年1月1日,第二批洛阳、许昌、三门峡、新乡、濮阳、漯河6个省辖市50个县(市、区)开始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河南省卫生厅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定了硬杠杠:2011年,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收入不低于总收入65%,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5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还将纳入医院 “十大指标” 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并及时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到807种,切实满足群众需要。
4月12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实现全覆盖。据悉,6月30日将启动第三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届时,全省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