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例
两省物价部门违规包庇挨批评
在河南大型超市联名请求国家发改委阻止郑州市物价部门和赵正军的行为时,昨日下午,一个让他们失望的消息从湖南、湖北两省传向本报。
因湖南、湖北两省的一些大型超市没有按规定在商品上胶粘价格签,低价标注高价结算的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楚天维权网负责人黄志宏和黄平国多次向两省物价部门举报,物价部门均以有规定拒绝。
事实上,两省物价局均违规出台了与原国家计委相悖的文件,让违规行为变得合法化。
无奈,他们向国家发改委求助。黄志宏和黄平国称,他们刚刚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复函。
两份复函显示,国家发改委已经责成湖南、湖北两省物价部门修改违规规定,并加强对超市商品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
赵正军说,国家发改委的复函,已表明国家的态度是,不允许商家使用旁门左道打压投诉人,让消费者有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我省商超集体向国家发改委的诉求,可能将打错算盘。
昨晚记者联系到河南大型商超向国家发改委递交材料的代表。这位人士说,昨日下午,他们几大商家的章才盖齐,他们没有去北京,向国家发改委寄书面材料反映情况,也是个途径。
记者手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国家发改委再次申明,《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四条规定有效。明码标价规定之所以要求开架的超市的每个商品上要胶粘价格签,就是针对开放式超市顾客自取,有可能会出现价格标签与货物不对应,以及属于先取货再结算的特点,可以防止商家低价标注高价结算等现象。
大型超市进入郑州的时候,都是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的,由于种种原因而逐渐流于形式,忽然有一天被消费者重新提出,商家难免会不舒服,于是就有了“集体上访”的举动。别省的物价部门都能违规为企业“撑腰”,唯独河南物价部门“不作为”,企业的愤愤不平好像在所难免。
商家以物价上涨试图绑架法律的尊严和消费者的知情权,何况成本根本不能成为商家违法的理由,大型超市之所以祭出物价上涨的大旗,无非是想在价格敏感时期试图迫使发改委就范而已。也许,让商家真正感到可怕的,倒不是成本的增加,而是更多消费者维权意识清醒后价格欺诈的寿终正寝。
胶粘标签是根治价格欺诈的一剂良药。这从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物价部门对家乐福和沃尔玛的50万元巨额罚款可见一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实施。
表面上看,赵正军和郑州市物价部门的行为是在找这些商家的麻烦。但是,赵正军的举动的最终受益者,却是那些商家。如果为了省贴标签所花费的成本,而放弃这一最基本的诚信标志,那么,这些企业最终会遭受比贴标签成本更为巨大的损失。
来源:大河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