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蕾
因心存贪念,一男子取走他人遗落的信用卡中的5000元钱,却没想到构成了犯罪。近日,香河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昝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昝某到香河县某银行外面的ATM机取款时,发现机内有一张他人遗落的信用卡,遂取走卡中5000元钱。后来,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找到昝某并将其逮捕。最终,昝某将赃款退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昝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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