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公布
记者 宗苗淼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2017年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记者获悉,今年,河北省着重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培育特色小城镇,并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同时,探索建立京冀规划部门参加的交界地区规划联合审查机制;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廊坊市、保定市要组织开展交界地区城市设计。
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
《工作要点》明确,我省将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方面,要做好协同发展服务,并严格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控。
探索建立京冀规划部门参加的交界地区规划联合审查机制,严控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2.0。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廊坊市、保定市要组织开展交界地区城市设计。
另外,我省将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中涉及城市安全问题的审查、审核,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除保密要求外,城乡规划要批前公示、批后公布。
完成百个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
我省将完成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和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保定、邯郸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提升市、县(市)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开展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定完善综合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年内全部完成并报批。
优化教育设施布局,石家庄等有条件的市科学规划大学城,所有县(市)启动规划建设职教园区;完成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
在加强城市设计方面,各地在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重要更新改造和开发建设地区、城市中心地区、重要街道和滨水地区等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块、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海绵城市试点县(市)要调查评估城市自然环境质量,特别是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山体、河道、海滩、植被、绿地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情况,识别生态环境存在突出问题、亟须修复的区域。开展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围绕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和修复、修复和利用废弃地、完善绿地系统等,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推进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项目。深入推进正定新区、唐山湾生态城、北戴河新区、黄骅生态新城、涿州生态宜居示范基地等5个生态示范区建设。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以提升城市功能为重点,围绕增加公共空间、提高服务能力、改善出行条件、改造老旧建筑、塑造特色风貌为重点,加强城市修补地区城市设计,完善相关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将城市修补工作细化成具体工程项目。支持张家口市申报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鼓励有条件县(市)开展城市“双修”工作。
深入推进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增量,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订河北省历史建筑认定和修缮保护技术规定,公布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各市需建垃圾分类处理示范县
推进村镇垃圾污水治理,让90%以上的村庄对垃圾有效治理,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各市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垃圾分类处理示范县(市、区),全面推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深入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重点镇污水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0%以上的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我省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建管,结合“电代煤”“气代煤”等农村新能源利用工作,指导民居节能改造。总结各地农村装配式、钢结构住房建设示范工作经验,加大新技术、新建材的推广应用力度。
加大特色小城镇培育力度。建立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库,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保障、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尽快补齐短板,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公布一批绿色村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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