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邢台7月7日电 近日,在“攻积案、破小案”行动中,邢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广宗县公安局,在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连续奋战两个多月,将涉嫌连环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方某成功抓获。并在方某家中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以及大量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作案120余次。
光天化日,两名单行女性包被抢
2016年3月21日14时23分许,广宗县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她在广宗县南寺郭村东被一骑摩托车男子将挎包抢走,包内有手机2部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同日19时36分许,民警又接到赵某报警称,她的手提包在广宗县第一小学门口东侧被一骑摩托车男子抢走,包内有手机1部及户口本、身份证等物品。
经询问两名被害人,民警发现这两起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和作案时所驾摩托车非常相似。广宗县公安局一边加大路面巡查密度,一边根据掌握的线索,深入摸排犯罪嫌疑人。
联合作战,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情上报后,邢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邢台市刑警支队、广宗县公安局及有关单位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联合作战,尽快破案。
由于犯罪嫌疑人选择在偏僻路段作案,加之受害人当时受到惊吓,破案线索很少。专案组民警对广宗周边县市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疑似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调查。
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系列飞车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方某(男,33岁,巨鹿县人)。
6月14日下午,专案组在邢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巨鹿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同时,在方某家中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作案摩托车1辆,以及金项链、金戒指等赃物。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方某对连续在广宗、任县、巨鹿、南宫等地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方某被广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离婚独居,把抢夺钱财当成致富门路
据犯罪嫌疑人方某供述,他与妻子离异后,便将孩子交父母,自己在周边四处打工。由于好吃懒做,萌生了抢劫来钱快的恶念,利用自己独居频频对单行女性进行抢夺。
犯罪嫌疑人方某大部分选择下午、傍晚作案,看到单身骑车的女性肩膀上或车篓内有包时,就开始尾随,走至偏僻路段实施抢夺,得手后驾摩托车沿村间小路迅速逃走。
经进一步深挖,证实犯罪嫌疑人方某驾驶摩托车流窜广宗、南宫、威县等地,针对单行女性实施抢夺作案120余次。
侦办此案的王警官告诉记者:“该案由于大部分被害人在被抢夺后并没有选择报案,致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连续猖狂作案。”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以便于公安机关能够尽快破案,帮您挽回经济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