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唐山6月3日电 经唐山市编办批复同意,唐山市中院专设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经过筹办组建,已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并于6月1日正式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为此,唐山市中院于6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这个消息。
据了解,近年来全唐山市法院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审判力度,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专门机构的建设。现今古冶法院已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路北、路南、高新区、滦县、滦南法院也均设置了专门合议庭。全唐山市法院通过依法审判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唐山市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承担环境和资源两类案件的审判任务。它跨越刑事、民事和行政3大诉讼门类,故此将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模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其主要职责为受理全唐山市复杂、疑难、影响较大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审理省高级法院发还的环境资源案件;负责全唐山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确保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目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唐山法院还处在初步阶段,接下来唐山市法院系统会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要求,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判机制的构建与实践上不断追求,在环境资源保护联席机制形成上努力创新,在进一步提高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上强化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