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石家庄3月30日电 3月30日上午,河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就新修改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河北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尹爱东在会议上宣读了河北省修改后生育奖励保障措施的具体内容。
据悉,婚假、产假和配偶陪护假均有延长。根据新修改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河北省对产假延长天数,在已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中是比较高的。
另外,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思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进行了衔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6年1月1日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6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2016年1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后又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不再退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