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街到党建工作部署
林业局 建立巡察工作制度 从严管理成为新常态
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承德3月21日电 为促进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提高林业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自今年3月起实施系统内巡察制度,努力形成林业事业科学发展与广大林业干部健康成长双赢的良好局面。
紧扣“三个明确”,规范巡察工作。明确巡察责任主体。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巡察工作组,由两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中心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巡察工作。明确巡察对象、期限和方式。首批巡察对象为基层场站,每个林场巡察时间为1个月,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活动。目前,第一轮两个林场的巡察工作已经启动。明确巡察主要内容。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财务管理、场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场站年度工作目标等十方面重点工作进行巡察。
推行“三项制度”,强化成果运用。巡察工作通报制度。巡察前,在被巡察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布巡察时间、内容、成员以及举报电话、邮箱。巡察结束后,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巡察报告,经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线索反馈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违法、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大局的事项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督办制度。巡察工作组负责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利或敷衍整改的,实施责任追究。
坚持“三个严格”,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和请示报告制度,按程序和要求处理好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现问题、发现线索,做到问题不积压、不沉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不过问巡察工作以外的问题,不干涉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礼品、礼金,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