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石家庄12月2日电 12月1日,河北省发放第一批《食品经营许可证》。今后,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在全省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是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食品经营许可证》把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签发人等信息公之于众,谁签字审批、谁负责日常监管一目了然,增加了审批人员、监管人员的压力,实现了责任到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不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四类情形需开展许可审查,即新申请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活动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