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下午,海口市人民政府召开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现结合海口市实际,以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海口市颁布《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提出了一揽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邓小刚等领导出席发布会。
《意见》通过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和强化政府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出了加大授权力度,严禁“两头受理”,“厅外流转”,精简事项申报材料,减少需进行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明确事项审批的依据等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
《意见》立足“高效、规范、廉洁、便民”的政务服务宗旨,从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入手,通过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转变审批观念,达到流程更加简化、政务服务质量更高、压缩审批时限40%的目标。
《意见》对深入推进联合审批工作,推动企业市场准入前置事项联合审批,扩大联合审批范围,搁置前置条件,同步进行事项审批;简化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审批环节,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的大小,分类简化审批立项程序,减少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审批时间,精简审批前置条件;简化报建、施工审批环节,精减事项申报材料,减少事项审批部门内流转环节,积极配合联合审批;简化海口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事项审批流程;简化招投标手续,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简化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对所有建设项目竣工专项验收事项的申报材料由市政府服务中心负责整合为“联合竣工验收审批表”,涉及竣工验收的所有职能部门通用“联合竣工验收审批表”,不再收取任何申报材料;简化重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手续,并主动协调服务,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明确主体,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市重点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好、工程进度快、建设资金按时到位和信息报送制度执行好的所有重点项目统一奖励标准进行不同档次的物资奖励;落实责任制,建立重点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制度手段整合督办资源,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诿、推进不力导致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以及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与《意见》一起公布的还有《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业、旅游项目、房地产项目等三类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审批程序的实施方案》、《海口市重点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办理程序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共计十二个旨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文件。
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邓小刚表示,《意见》以及相应的十二个文件对审批流程在时间上大大压缩的要求对海口市来说是个考验,这就要求所有参与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提升素质。另外,所有文件都是对外公开的,这也意味着要接受广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给各部门带来压力。但他表示希望变压力为动力,使政府的工作效率真正的提高。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刘小利)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