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实施省重点项目407个,完成年度投资1746亿元。进一步落实“六个一”项目责任模式,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红岭水利枢纽、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站线、中海油精细化工二期、海南原油商业储备基地、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16家五星级酒店等一批项目年底建成运营。积极推进西环高铁、昌江核电、琼中抽水蓄能电站、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洋浦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150万吨特种油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争取西南部电厂、博鳌机场、铺前大桥、琼中—五指山—乐东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扎实做好跨海联网二回工程、环岛滨海旅游公路、海口和三亚轨道交通、罗牛山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东方国家成品油储备库、华电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等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
提高投资管理水平。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大政府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三农”、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一般性项目的投资。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项目监管,坚决防止和查处以项目为名骗取资金、变相圈地等行为。
进一步扩大消费。继续抓好旅游、房地产、热带特色农产品“三大促销”活动,加强网络促销,创新促销方式。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光纤入户,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推进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市场体系,搞活市场流通。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创新调节方式,完善政策储备,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统筹产运需衔接,保障煤电油气运供需平衡。抓好粮食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加大“菜篮子”建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二)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加快海棠湾、清水湾、龙沐湾、观澜湖、南丽湖、富力海洋欢乐世界、红树林湿地公园等旅游度假项目建设,争取新增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至3个。推进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实现项目建设和招商推介新突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配套政策,支持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医疗旅游、邮轮旅游和低空飞行等新业态,推动西沙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品质。积极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力争旅游收入增长12%以上。继续做好海南银行等一批金融机构的筹建工作,争取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营业,组建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法人信托公司。降低普通商品住房比例,优化酒店业结构,发展高端经营性地产,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改善电商物流设施。推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三亚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并设立海棠湾现代服务业基地。
夯实新型工业发展基础。全力推动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扩能、21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二期等重大石化项目开工建设,提前策划下游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支持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鼓励矿产资源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展技术改造。集中园区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海南生态软件园和美安科技新城融合发展,打造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化解三亚创意产业园和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发展瓶颈,打造琼南创新创意产业基地。严格执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既要坚决禁止借发展工业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又要坚决防止房地产开发挤占产业用地。统筹全省园区招商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1.45亿元,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西部渔港建设,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实施渔船更新改造,组建远洋捕捞船队。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85万亩,进一步扶持深水网箱养殖。鼓励发展休闲渔业、水产加工业,建设热带水产苗种基地。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设立深海石油开发公司,促进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实质性运作。完善港口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运输、船舶修造、油气化工、海水淡化等海洋产业。加快三沙政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晋卿岛综合补给服务基地、赵述岛码头、北礁生态工作站、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争取设立三沙成品油保税库,支持三沙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园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和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技术创新工程,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力争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达到80家。
(三)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稳定瓜菜种植面积,推进南繁育种科研核心区建设。创建标准农业示范园200个、休闲农业示范基地50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9个。以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推广农业新品种80个、新技术50项,培育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0件以上。支持设立农联会,组建种业、瓜菜、畜牧等科技产业联盟,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社100家以上。
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各项补贴15亿元以上。深入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继续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计划。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创业增收。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年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着力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确保红岭水利枢纽和所有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做好迈湾水库和大隆灌区乐东段前期工作,对小I、小Ⅱ型水库实行市县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建设一批防洪楼。重视农村小沟渠、小池塘、小堰闸、小泵站建设,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抓好36座农村水电扩容增效,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硬化乡村及垦区公路450公里。实施地力保护和提升工程,坚守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红线。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和对口扶贫力度,确保6万贫困人口脱贫。加强农机装备能力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广“一小通”农民小额信贷新模式,完善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信社自助银行实现乡镇和农场全覆盖。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规划先行。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海南省城镇规划体系》,完成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的编制、技术标准、运行管理等体系。省旅游规划委员会有关职能并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管理权集中统一。做好规划评估、补缺和完善工作,加大规划实施和管控力度。
稳步推进城镇建设。加快省会经济圈建设,支持海口提升综合实力,增强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三亚区划调整和撤镇设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创新提升旅游业态。推动儋州—洋浦融合发展。以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为依托,探索建设热带滨海海岸城镇带。选择2-3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坚决防止在城镇建设中盲目大拆大建、挤占耕地、破坏生态等行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加强城镇道路、市政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排涝不畅、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继续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多元化筹措城镇建设资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省内居民的落户,合理确定海口、三亚落户条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试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五)坚持生态立省战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启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国家海洋公园建设。加强城镇风景园林绿化,力争城镇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5%。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生态修复整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研究出台防治大气污染的综合措施。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对考核不达标的市县实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区域限批。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示范省,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支持海口建设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完成电力、玻璃、水泥、石油企业的脱硫脱硝工作,探索金属矿山尾矿零排放机制。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加大运营管理监督力度。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产、生活、生态开发管制边界,严格按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资源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生态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推进资源环境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林、毁林开发、非法排污、乱砍滥伐等行为,坚定不移守护好海南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园学位1万个。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第二批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达标验收。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继续推进海南大学“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扎实做好人才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人才培养、聘用和激励机制。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五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省儿童医院、省结核病医院、省肿瘤医院等项目实施进度。强化传染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防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南药加快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继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行初婚初育夫妇结婚证与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制定省域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先行区建设方案,推进省、市县、乡镇和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标建设。为3000艘渔船安装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加快五源河文体中心、省博物馆二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国家南海博物馆前期工作。繁荣民族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加强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南岛语族遗址考古研究。加强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2%,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
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实施6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二是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房3.5万套,建成2.5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万户。三是从2014年7月起,将62万新农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四是适时启动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五是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教学和生活条件,增加高中学位4000个。六是新建23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膜法”饮水示范工程,使13万群众达到国家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七是对全省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实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4个险种全覆盖。八是为49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继续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服务。九是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十是完成省民族博物馆改扩建一期工程,建设行政村邮站1708个。办好民生实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努力工作,不折不扣兑现承诺,请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监督。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全面实施“科学管理年”。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深化“平安海南”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打击违法建筑、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等“六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梳理现有土地审批政策,统筹岸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全省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统一交易和统一监管。严格填海造地和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将下放市县审核审批的林地管理权限收归省林业部门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高尔夫球场项目。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信息化和监管能力建设,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良好信用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管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西部殡仪中心建设。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和对台等工作,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慈善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