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近日从一起个案入手,一举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29宗停缓建工程项目中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8名,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120万元,港币3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7人。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纪委获悉,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琼山区住建局为该区29宗停缓工程项目办理了复工手续,这其中因项目部分建设指标严重违反规划,引起了周边群众的强烈不满,并不断向海口市委、市政府反映。2013年初,海口市纪委对琼山区住建局为29宗建设项目办理复工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从查处琼山区人大原副主任王文信受贿入手,并顺藤摸瓜,查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
据介绍,王文信(时任琼山区住建局局长)于2007至2011年期间,在停缓建工程复工审批、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及海南东环铁路项目拆迁补偿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47万元,港币30万元,并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300万元,海口市纪委给予王文信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琼山区住建局原党组书记陈泽奇在7个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审批中,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23万元及节日期间收受他人购物卡、红包共计人民币10万元,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泽奇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琼山区住建局建工办原负责人吴钟富在18个工程项目违规复工申请审核和工地现场勘查工作中,先后收受王某某、林某某等16人人民币30.2万元,海口市监察局给予吴钟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退休民警王道良受海口某投资顾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的委托,为5个停缓建项目复工办理相关手续,先后给王文信、陈泽奇等人共120万元,同时从中获得中介费人民币90万元,海口市纪委给予王道良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