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记者从三亚市物价局网站获悉,近日,三亚市物价局下发了2013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有关通知。据悉,2013年“五一”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将同比去年至少降幅度不低于10%。
根据该通知,2013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 以2012年“五一”期间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由旅游饭店在规定的下降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档次相当的原则,核
准其旅游饭店2013年“五一”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通知同时要求三亚各旅游饭店必须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五一”期间的各类房价具体销售价格报三亚市物价局核准备案。备案时需提供《2013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表》、2012年“五一”期间本旅游饭店客房销售价格核准备案的通知复印件、2012年“五一”期间每类房型实际销售价格相关凭证(例如住宿客人消费账单、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本旅游饭店公章。还应在4月20日之前,在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实际销售价格(除套房及别墅以外的房型)。
据悉,三亚物价部门还将在“五一”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限为:4月29日—5月1日。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记者 刘小利 实习生 韩雪遥)
实习编辑: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