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海口晚报报道海口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的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的保障标准已出台。2013年海口住房保障相关标准提高调整幅度8%-38%。这一标准进一步扩大了海口市住房保障人群范围。
据了解,2013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9789元(含),相比2012年的8981元(含)提高了8.99%。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45元(含),比2012年度的21075元(含)提高了19.78%。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10%。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该标准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23.21%。2013年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2786元(含),比2012年度的标准提高了24.99%。
2013年,海口市由政府统筹建设并可面向海口市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配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有20921套,其中廉租住房968套、公共租赁住房1678套、经济适用住房7329套、限价商品住房10946套。
(记者 刘小利 实习生 韩雪遥)
实习编辑: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