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13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贾志鸿代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
贾志鸿在报告中指出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相结合,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
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41件1456人,大案589件,县处级干部110人、厅级干部9人,提起公诉1445人,法院有罪判决130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之机,搞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441件,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的犯罪案件170件,查办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41件。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抓系统、系统抓”,查办了规划、城建、地税系统职务犯罪系列案件50件54人,东方市职务犯罪系列案件28件29人,扩大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184份,促进健全完善预防措施。建立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分析和预防对策年度报告制度,与教育、医药、地税、林业等15个行业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广泛开展预防宣传,举办预防讲座2500余场次。与海南电视台联合制作以反腐倡廉教育、职务犯罪预防为主题的法制栏目《检察视窗》,开播7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10个。积极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在全省建立22个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2万名村干部接受教育。我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做法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探索开展了简易程序审理、证人出庭、庭前会议、民事执行监督等试点。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81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75件,纠正漏捕1090人、漏诉34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09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572人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21人,对监管活动违规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提出纠防意见1839件次。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监管场所械具使用和禁闭情况专项检察等,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察监督与有关部门内部纠错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贾志鸿最后表示,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高检院的工作部署,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要做到更加用心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自觉地维护海南和谐稳定;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地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扎实地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记者 田亦楠)
实习编辑:运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