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观天下 知中国

委托购房闹纠纷 无房产证一方为何赢了官司

2012-07-11 16:44:57 来源:羊城晚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令广州市民李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委托朋友叶先生购买一套房产,竟最终闹上了法庭。法庭上,李先生出示协议证明是他委托叶先生购房的,而叶先生也不示弱,称他有房产证,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以他人名义购房,引发的权属争议案该如何处理?广州市中院近日终审对该案予以改判,认定该房为李先生所有,叶先生即便持有房产证也无济于事。

委托购房闹纠纷

法庭上,李先生和叶先生分别位列原、被告席两侧。除了回答与案子有关的问题外,两人没有多余的话,俨然仇人。而在早前,他俩还是要好的朋友。

2010年5月,李先生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起诉说,早在2002年11月,他以叶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位于海珠区千禧二街17号的房屋,约定对方只出名字,并在将来配合办理有关购房、按揭、过户等手续,以后则由他每月支付供楼款到叶先生的指定账户。购房后,他也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

2010年4月30日,两人签订了《房产所属的声明》。该声明称,涉案房屋是李先生于2002年购入,因某种私人原因,购房时房产证所用的名字是叶先生;为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现明确该房属李先生所有。声明同时约定了还款方式。

叶先生却另有说法。他在法庭上说,这套房子是他购买的,属于他与妻子陈某的夫妻共有财产。买房后,房屋一直由李先生承租使用,并每月支付租金。

至于《房产所属的声明》,叶先生说,这是他在受李先生胁迫的情形下不得已而签订的。

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房屋为叶先生所有,依据是他持有房产证。这当即引起李先生不满,并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院终审后,作出了与一审完全不同的判决,认定涉案房屋归李先生所有。

法官以实际购买判决

法官介绍,二审法院主要基于三个原因改判:1.当事人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从《房产所属声明》入手,剖析出李先生与叶先生之间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即李先生以叶先生的名义实际购买房屋。2.涉案房屋按揭贷款的偿还情况。叶先生自认李先生每月偿还固定款项,法院结合该事实,在排除租赁关系的基础上,认定按揭贷款是由李先生偿还的。3.涉案房屋购买后的居住和使用情况。对此,双方均确认收房后李先生从2003年一直使用至今。

该法官表示,李先生主张以叶先生名义购房,虽也提出由自己支付购房首期款,但无法充分证明,法院也没有认定。法院支持李先生的请求,主要是基于他提供的《房产所属的声明》,该声明确实能证明两人之间存在一方以另一方名义购房的事实。(记者董柳)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张少虎

精彩热图

揭秘美绝密军事基地51区!

揭秘林青霞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