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于7月29日召开电动车管理立法听证会,这是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电动车管理向社会召开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4名听证陈述人及15名听证旁听人员,就《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存在较大争议事项听取市民意见,促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将聚焦六大问题
据了解,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于7月29日(星期五)8:30—12:00,在海口市玉沙路46号椰海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草案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主要就草案中争议较大、较集中的六大听证事项征求意见:
一是在本市是否应当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式,以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二是草案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市民不得超过70周岁的规定是否合理;三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否应当取得机动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道路行驶;四是草案关于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规定是否合适,是否应当对电动自行车载人和载物的重量作出规定,以保障行车安全;五是草案关于允许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2年(过渡期)的规定是否合适;六是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上机动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应当予以重罚。
据悉,听证会后,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向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交听证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法规草案提供依据和参考。听证报告将适时和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征集听证陈述人
据悉,听证会将面向社会征集24名听证陈述人。有意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时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等),并附本人对听证事项的书面陈述意见(对所有听证事项或者某一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均可,但必须提出明确的意见和理由),对每个听证事项的书面陈述材料控制在400至700字以内。
听证会同时将面向社会征集15名听证旁听人员。有意旁听本次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时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附上本人申请旁听的简要说明。旁听人员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在听证会上发表对听证事项的意见。
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材料需于7月22日下午5时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发)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一路海口新办公区9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570135;电话:68722157(传真);电子信箱:hkrdfg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