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国领军白酒制造商——茅台集团发出商标声明,警告使用“赖茅”的行业竞争者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否则,茅台集团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至此,近十年悬而未决的“赖茅”商标归属问题得以解决。
业内人士指出,“赖茅”商标生效日期为3月28日,但茅台集团却选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发出声明,茅台此举值得品味。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领跑高端白酒市场的茅台,如今也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中低消费市场。市场上“赖茅”酒乱象的现象有望划上句号。
纵观茅台集团发展历史,便可知“赖茅”商标大战始末。
上世纪30年代末,赖永初在茅台镇成立恒兴酿酒厂,首次将“赖茅”作为酒名使用。随着“赖茅”名声大震,以酒厂创始人的名字为酒命名便逐渐成为惯例。顾名思义,“华茅”出产于华成义创建的成义酿酒厂,而“王茅”便出自王荣和创建的荣和酿酒厂。
直至解放初期,政府先后对华茅、王茅、赖茅三家酒坊进行了收购。从此,“三茅”统一归属茅台集团旗下。
1982年,国家出台商标法,茅台集团随即为“赖茅”申请注册商标。但与此同时,赖永初的传人也以“赖茅”作为自己的酒商标。这对正在申请“赖茅”商标权的茅台集团来说,无疑是个挑战。
1996年,经商标局裁定,“赖茅”商标权归茅台集团所有。理由是1949年之后,赖永初酿酒厂已并入茅台集团。
2005年3月16日,因茅台酒厂连续三年停用“赖茅”商标,商标局注销“赖茅”商标。但商标注销仅三天,茅台便再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赖茅”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07年重获商标权。
2012年,针对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茅台集团“赖茅”商标核准公告,赖家后人提出了异议,并于次年将一纸诉讼递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经法院裁定,“赖茅”商标权应归茅台集团所有。
赖家后人指出,在这场商标争夺战中,他们决不会放弃。他们将进一步通过合法渠道争取到商标权。
据贵州日报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打着“赖茅”旗号进行生产的酿酒厂达到400多家,生产酒类总数达1000种,售价在30元到1000元不等。
业内观察员指出,这些酒虽然都打着“赖茅”的名号,但由于酿酒工艺的悬殊,酒的品质也良莠不齐。
业内观察员还指出,目前,混乱的白酒市场亟待肃清。而茅台依法获得“赖茅”商标权,在这场攻坚战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现如今,诸多商家已纷纷加入自我品牌创建的潮流中。
中国资深白酒专家万兴贵表示,在各类“赖茅”生产商的共同作用下,“赖茅”所占市场份额已超50亿元。
万兴贵说:“如果茅台能充分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合理经营‘赖茅’品牌,那么茅台集团将有望三年内将产值提升到100至200亿元。”
2013年上半年,茅台集团白酒产品收益为7亿3800万元,同比下降约31.85%。
四川省壹玖壹玖企业管理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陵江说道:“茅台太渴望在100元到300元价位有所作为,太需要业绩能快速体现出爆炸性增长点。”
(英文原版详见 http://www.eguizhou.gov.cn/2014-03/19/content_17360655.htm)
(实习记者 贾婷婷 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