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推出旅游“刺激计划”
当年评定为5A、4A的景区,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记者从贵阳市旅委获悉,贵阳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2014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重点用于重点旅游景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完善以及财政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据介绍,第九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在贵阳市召开,为着力推进贵阳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全力打造贵阳旅游发展“升级版”,加快把贵阳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度假旅游城市、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十项政策措施,对贵阳旅游业进行进一步扶持。
财政扶持加大旅游业投入
其中,《措施》规定,从2014年起,贵阳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性扶持奖励、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每年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重点用于贵阳市重点旅游景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完善以及财政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新开或加密航班航线的专项扶持资金。以上资金根据财力情况逐年适当增加。
500名乡村旅游从业者免费培训
另外,还要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扶持力度。对各区(市、县)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组织的纳入当年全市旅游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给予培训经费40%的补助。每年安排500名美丽乡村度假区从业人员免费培训。鼓励省内旅游院校建立贵阳市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对挂牌的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建立扶持资金5万元。
景区提升新评5A奖100万
政策还重点支持提升景区景点品质,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AAAAA级和AAAA级的景区,对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市、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全国、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对镇(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在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大赛中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获国家级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进入全国100强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全国优秀导游员称号(或同等级别称号)的,奖励个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