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贵阳市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贵阳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清镇市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以及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集中授牌,标志着该市建设完备的生态文明司法体制迈出重要步伐,又一次走在全国前列。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授牌并讲话。
2007年,贵阳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环保任务最重的清镇市成立环境保护法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党的十八大后,贵阳市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系,将环境保护“两庭”更名为生态保护“两庭”,内涵更丰富。同时,在贵阳市检察院、清镇市检察院分别设置生态保护检察局,办理涉及生态保护的公诉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对涉及生态保护的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在贵阳市公安局设置生态保护分局,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加大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森林公安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协调。
李军说,“两庭”更名、“三局”成立,是贵阳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两庭”、“三局”和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要严格生态文明领域执法,坚决惩治各种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王太师 杨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