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大贵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房屋征收与补偿”和越来越多的市民休戚相关。但补偿标准到底如何界定?征收中又有哪些细则是当时双方都应遵守的?对此,不久后,贵阳市将有新的地方法规来详细支撑。日前,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2年—2016年)》。据悉,今年起的5年内,贵阳市将“诞生”一系列新地方法规,涉及民生、生态、经济、发展四大类。
据介绍,根据贵阳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列入2012年—2016年这五年立法规划的项目共44项,其中:制定项目14项,修订项目11项,废止项目1项,调研项目18项。
这些项目中,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相关的项目有16项,占项目总数的33%;涉及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有17项,占总数的39%;涉及推动社会建设及民生改善的有36项,占总数的82%;涉及巩固和发展改革创新成果的有23项,占总数的52%。
具体而言,将新制定消防条例、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用水规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学前教育条例、住宿业管理办法等民生较为关注的14个重点方面新规。
同时,也将对残疾人保障、殡葬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大气和环境噪声污染、职业教育、社会急救医疗、捐献遗体和角膜、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等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沈丽琼)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