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1日从在贵阳召开的"2012年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督查会上获悉,目前贵州省少数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和收费公示不规范等等情况,为此,省教育厅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提出十条实施意见。
现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春季学期,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治理办共组织检查组263个,检查了大中小学3978所,调查处理乱收费信访件22件,给予7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受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6人。
会议指出,目前贵州省少数学校仍存在乱收费现象和收费公示不规范的情况;有的学校存在违规办班收取学生补课费的问题;有的学校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或没有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个别学校存在自行确定收费项目,自行确定收费标准的问题;个别农村中小学违规收取校服费的问题;有些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
为此贵州省提出十条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
目前,贵阳市实施方案已制定并上报教育部。(申红珊)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