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自2008年贵州省开展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以来,目前试点县市已经扩大到18个。
据介绍,贵州省自然灾害频发易发,特别是农村民居大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房屋,存在寨火、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安全隐患。从2008开始,贵州省在从江县、雷山县开展了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经确认的房屋因火灾、雷击、泥石流等16项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保费来源采取政府分级负担、分类补助和农户承担相结合的办法缴纳。
截至目前,全省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县(市),其中黔东南州16个县市已全面建立实施农房灾害保险制度,全州参保农户共计395677户(次),共筹措保费847.7万元,有1313户参保对象获得保险理赔,保险理付金额733.9万元。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开展农村房屋灾害保险试点,是新形势下开展防灾减灾、探索分散灾害风险机制的有益探索。此举既能缓解政府救助压力,又能转移和化解农村群众房屋灾害事故风险,增强了农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能力。 (曾秦)
来源:贵阳晚报 编辑:宁波